“针对张某擅自扣押低保户、五保户惠农资金存折,并支取群众钱款的典型违纪问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村工作队要迅速开展扶贫领域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自查自纠,围绕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民政救助资金监管方面进一步建章立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是石泉县饶峰镇纪委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发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石泉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将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转向常态化开展。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办案单位要全力督促责任单位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对照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全力剖析整改,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标本兼治,从而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切实提升治理成效,增强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同时,该县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量、晒、励、汰、究考评内容,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直接在考评中予以扣分。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下发扶贫领域以案促改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