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汉滨共建巡察协作区日前正式启动,两县区将通过建立巡察协作区,搭建从严治党学习交流、交叉巡察、巡察交流三大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按照《石泉·汉滨共建巡察协作区实施办法》,每年各协作区开展互派式交叉巡察原则上不少于2轮,每轮抽调被协作地巡察干部不超过20人、巡察进驻时间不超过2个月。交叉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交叉巡察组统一接受协作地县(区)委巡察办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协作地县(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任务,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每轮互派式交叉巡察结束后,巡察开展地党委巡察办将及时对抽调交叉巡察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向人员抽出地党委巡察办出具书面鉴定,作为被抽调巡察干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为推进巡察协作工作,两县区将建立完善巡察协作配套制度和巡察协作会商机制,不断强化沟通、紧密配合,每年座谈会商一次,研究解决巡察协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巩固协作成果,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