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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管好盘活农村集体“三资”

作者:刘群文章来源: 平利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4-12-13 08:45字体大小:

  

“没想到十几年前被收去的钱还能退回来,感谢纪委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好事。”在违纪资金的退还现场,长沙铺一村民说道。

“民之关切”便是“行之所向”。平利县纪委监委第二办案协作区在核查信访反映问题中发现,城关镇长沙铺村集体账户中一笔8.05万元的资金长期“趴窝”。办案人员通过查看资料、走访询问了解到,该村从2010年下半年至2014年,违规向94户村民收取土地使用证代办劳务费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县纪委监委责令该镇立即启动摸查处理工作,违规收缴的费用如数返还到老百姓的手中,相关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集中整治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切入点,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留置1人,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0个,完善制度机制4项。

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既是政治任务,也是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既要把账算清管好,更要把资产盘活。为此,平利县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三资”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部分集体资金趴窝、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采取下发工作提醒函、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持续加压推进,以农村集体合同清理规范为抓手,清理整顿合同3529份,通过司法诉讼、民事调解等方法追缴合同欠款871.03万元。与此同时,平利县探索建立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带农增收模式,在盘活闲置资产的同时,把群众嵌入到产业链上,将集体“三资”治理与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紧密结合,县镇纪委和各镇各相关部门强化对乡建公司发展和运行情况的监督,实现盘活集体资产,促进群众增收的预期目标。今年4月以来,全县11家乡建公司共新增群众就业1694人,人均增收6400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入股分红总计4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涨20%、9%、25%。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三资’管理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激发乡建公司活力,管好盘活集体‘家底’,真正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