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建议对该同志不影响使用。”近日,平利县纪委监委针对组织部发来的拟提拔晋升人员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经过层层把关、从严审查,及时作出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党员干部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换届等关键环节的“廉政体检”,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的具体措施。为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平利县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对受理人员范围、事项范围、回复口径、办理流程等事项进行了细化优化。按照“归口管理、逐级审核、统一回复”的方式,该县建立“1+3”闭环管理模式,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牵头做好审核、接收、分转、汇总、复函等工作,信访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根据日常监督了解情况、廉政档案、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对征求意见对象进行“把脉”,分别提出具体“诊断意见”,最后由组宣部汇总意见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正式反馈来函单位,确保回复意见客观、真实、严谨、清晰。2024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批315人次,其中提出否定意见1人。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凡提必审’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持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平利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