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同志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建议暂缓提拔使用。”日前,平利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试用期满拟提拔转正的干部名单后,发现其中一名干部有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据此,该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了廉政审核意见。
近年来,平利县纪委监委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准入关”“联审关”“质效关”,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从源头上纯洁干部队伍、净化政治生态。
严审来函内容,把牢“准入关”。县纪委办公室收到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时,进行初步审核把关,随后按照办理程序交由组宣部办理,组宣部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以干部管理权限为依据,以分级受理为原则,对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进行再次审核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并予以退回。
加强沟通联系,把牢“联审关”。由组宣部牵头,建立信访(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各镇纪委参与的联审机制,参与联审的室部和派驻机构、镇纪委按工作流程提供审查底稿并签字确认。组宣部对各室部组等反馈的回复意见汇总整理起草复函,经协管、分管和主要领导层层审签后,以县纪委书面意见形式回复来函单位。
规范回复口径,把牢“质效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格按照七种回复方式,有特殊情况的如实说明,个别处理。对同一单位重复征求同一人员的事项,按照“滚动”模式回复,反馈上次意见回复以来的情况。对首次征求意见的人员,明确鉴定时间范围,严格按照工作办理程序全面起底核查,联审联签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