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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开展专项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作者:刘永霞 洪应静文章来源: 平利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3-08-29 16:10字体大小:

 

“村里给大家发的补贴是否公示?你们村的集体资金是怎么管理的?有没有按规定进行公开?”盛夏时节,在大贵镇后湾村,平利县纪检监察干部正在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行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等重点工作,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把“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以精准有力的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高点谋划细部署。始终把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印发了《关于加强专项监督促进保障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通知》《防范廉政风险促进乡村建设服务公司健康发展护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的通知》,牵头抓总,高点谋划,找准监督方向、明确监督靶向,精准开展专项监督。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组建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室部以及具体责任人工作责任,定期跟踪问效,构建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责任机制。

真督实查促整改。深化运用“五个一”工作法,以“室组地”联动为抓手,抽调15名干部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44个一般性问题纳入问题督办台账,书面反馈,督促整改;对8个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将案件查办作为乡村振兴领域监督的有力抓手,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立案查处11件13人,制发《问题整改交办函》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分门别类通报乡村振兴领域“三资管理”、项目建设典型案件6件8人,让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锤炼作风祛顽疾。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推动职能部门排查、整改突出问题37个,收集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2569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4项。健全落实点名接访、“双向承诺”、首办负责、澄清保护四项制度,精准化解乡村振兴领域重复访、越级访34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信访难题。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查快办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行为,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四风”问题8件10人,干部作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