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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以“五个一”工作法为抓手,扎实开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作者:洪应静 刘永霞文章来源: 平利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8-18 11:02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五个一”工作法,不断提升专项监督质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聚焦省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纠治什么,推动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发了《平利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省纪委监委明确的整治停车收费、房地产开发、教育、医疗、欺诈骗保、困难群众救助、生态环保、涉企乱收费、涉法涉诉等9项重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治湖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集资2项重点,建立专项整治任务分工责任清单,夯实各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11个镇以及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11个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排查研判本地区、本系统突出问题,建立“三清单”,下发“一通报”,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履责督责,对镇和牵头部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及时跟进监督,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次,督促各镇及牵头部门及时排查问题15个,受理群众反映问题8个,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建立“一本线索台账”,严肃问责查处。紧盯11项专项整治重点,建立“一本线索台账”,强化案件查办。统筹利用好12388等“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在平利党风廉政网、“廉洁平利”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举报方式,对上级转办来电来信来访的问题线索,由专人建立台账,实行归口管理,及时分办交办。不断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专项整治牵头、配合单位协作,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督促将其专项整治中排查和受理的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并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对于移交的问题线索迅速查办。实行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采取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和督导办案等方式,安排精干力量,深挖细查受理和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2021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11项专项整治方面违纪问题44件44人,其中立案查处生态环境履职不力等问题25件25人,立案查处湖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纪问题13件13人,立案查处涉法涉诉方面违纪问题3件3人,立案查处涉众集资监管方面违纪问题2件2人,立案查处侵占群众养老保险资金问题1件1人。

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一批,充分发挥教育震慑功能,持续释放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结合当前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通报了大贵镇党员何宗根非法采砂,兴隆镇新场街村党支部书记、生态护林员付小宏履职不力致使管护区林木大量被滥伐等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7件7人。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着力纠“四风”树新风改作风,通报了平利县广佛镇松河村监委会主任贺茂洲违规操办其子“满月宴”、三阳镇牛角坝村党员高祥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操办庆祝宴等问题5件5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下发“一份工作建议”,做实以案促改。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认真做好查处案件后半篇文章,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为抓手,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11次。针对典型案件以及查办重点案件,督促案发单位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着力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干部身临其境受教育、受触动,达到“一人得病、全员提高免疫力”的效果。认真梳理查处的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针对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督促发案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责任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扎实开展回访教育,激励受处理干部担当作为。通过回访教育和谈心谈话,帮助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干部重拾干事创业信心,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焕发向上活力。

形成“一张制度清单”,健全体制机制。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缺失问题,形成“一张制度清单”,推动由点及面建章立制。深刻剖析案件成因,找准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管理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及时纠正并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今年来,围绕案件和开展监督检查暴露的问题,修订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备事后抽查、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等相关规定,督促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保障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