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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坚持“严真实准” 护航脱贫攻坚

作者:平纪办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11-18 16:23字体大小:

平利县地处秦巴连片特困地区,属省级贫困县。“十二五”末全县有贫困村79个,贫困户18507户,贫困人口44811人。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县上下尽锐出战,加油苦干,贫困发生率由22.4%下降到9.84%,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连续五次获得全省第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县”。耀眼成绩的背后,有县纪委监委一班人,抗牢压实监督责任,以“四个三”精准发力主动作为,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建好“三个台账”,严格问题线索管理。

问题线索获取是纪委监委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平利县纪委监委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首先从问题线索入手,拓宽问题线索渠道,高质量建好“三个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为有的放矢精准监督筑牢“第一板墙”。一是建好信访举报台账。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受益面广、知晓率高,来自群众的日常监督最有力度。为方便群众信访举报涉贫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137个村设立了举报信箱,张贴了举报电话,开通了“廉洁平利”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全面拓宽畅通诉求渠道。2018年以来,全县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82件,其中网络举报23件,电话举报16件。对收集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逐一登记造册,录入信访系统,并及时召开信访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启动初核程序。二是建好巡察移交台账。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巡察组,对各镇、各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201814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常规巡察,对11个镇和13个职能部门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对老县镇及所辖 11 个行政村、兴隆镇及所辖 10 个行政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县委巡察办共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4件,逐一登记编号,依规处置。三是建好线索起底台账。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机制,由案管室负责,每半年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一次起底排查,对已查处了结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抽查复核,避免出现核查不深不细、量纪尺度不一、偏轻偏软等问题。经过复核,发现问题线索3件。县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巡察发现、起底排查的各类问题线索,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研判,统一交办,并实行“红黄绿”三色清单管理,对问题线索核查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的亮绿灯,超过7个工作日的亮黄灯,超过14个工作日的亮红灯。每年对“绿灯”多的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对多次亮“红灯”的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建立“三支队伍”,真督实查真帮实扶

平利县纪委监委面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驻村帮扶等各项繁重的工作任务,坚持做好统筹兼顾,将机关37名干部全员发动,尽锐出战,按照三个“三分之一”摆布,组建了“三支队伍”,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一支队伍抓好监督检查。抽调县委办、政府办、脱贫办等部门8名干部,组成2个脱贫攻坚专项明察暗访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人员固定,专职专责,分片负责,紧盯脱贫攻坚驻村帮扶、问题整改、任务落实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周深入各镇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现场纠正、督促整改。强化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监督,推行工程项目建设廉政监管“双合同”制,即建设单位与中标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联合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强化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建设单位及工作人员,严肃问责追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施工企业及其工作人,在依法追责的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在本区域内开展业务。一支队伍抓好执纪审查。坚持靶向发力,安排骨干力量,重点抓好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工作。围绕扶贫领域关键项目、关键环节,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问题,对胆敢动群众奶酪的涉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镇督导、领衔查案制度,做到“四个亲自”,即: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亲自研究制定核查方案、亲自进行询问谈话、亲自起草审查报告、亲自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核查情况。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5件,党纪政务处分45,追缴违纪资金35万元。一支队伍抓好驻村帮扶。县纪委监委在抓好面上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精耕细作种好自身“责任田”,抓好三阳镇九里村联村帮扶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亲自担任九里村脱贫攻坚总队长,坚持每半个月至少蹲村两天以上,及时分析研判、牵头安排部署、督促工作落实、把关重点事项,确保户脱贫、村退出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成立了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队,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每周不少于三天进村入户走访,3名后备干部长期驻村帮扶,机关全体干部人人承担包户帮扶任务,常年奔走在脱贫攻坚第一线,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心连心交友,手把手帮带。九里村脱贫攻坚工作始终走在全县各村前列,县纪委监委派驻九里村第一书记范茂盛被评选为2019年度安康市“优秀第一书记”。纪委监察机关以过硬的作风、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为其他单位驻村帮扶工作树立了榜样。


坚持“三个常态”,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平利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检查、从严问责和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鞭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担当尽责、奋发有为,淬炼形成了平利脱贫攻坚“三苦三真”精神。一是监督检查常态化。成立监督检查专班,紧盯脱贫攻坚驻村帮扶、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村入户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小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在137个村安装“人脸+指纹”电子考勤系统,制定电子考勤管理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帮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四支队伍”在村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吃住在村、战斗在岗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在全县137个村和6个社区全面推行镇纪委直接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改革,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事务监督员、问题线索报告员作用,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有效强化了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二是从严问责常态化。制发了平利县《严明脱贫攻坚“十严格十务必十严禁”》《整县脱贫摘帽十条工作纪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等文件,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坚持集中力量优先查办、快查快结、从严问责,对履职尽责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镇和部门先后下达督办单1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39份。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55件,处理9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0人、诫勉谈话12人、通报批评31人、提醒谈话23人。通过严明纪律、传导压力、从严问责,有效促进了干部队伍作风好转,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三是通报曝光常态化。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检查发现的不到岗的人、不落实的事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2018年以来,共下发脱贫攻坚督查通报98期,做到了周周有通报;对老县镇财神庙村原村支书邹某某违反脱贫攻坚精准退出工作程序问题、西河镇东坝村原党支部书记党某某侵占集体资金问题等1919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大震慑,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严守纪律、担当尽责。


促进“三个转变”,精准推动工作提效

在助力脱贫攻坚过程中,平利县纪委监委通过精准发力、主动作为,促进自身工作实现“三个转变”,有效推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从坐等线索上门向主动出击转变。为切实扭转过去坐等群众举报、坐等司法移送、坐等上级交办等被动工作状态,县纪委监委全面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领导带头走出机关,深入田间地头、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主动获取有关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深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比如,2017年县纪委干部在城关镇八里关村七组走访农户时,有群众反映曾看到本组组长康某某手上拿有五保户的存折,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快速查清该村七组组长康某某自2013年以来,私自截留4户五保户养老金银行卡并支取10200元用于个人开支的事实,及时追回冒领资金,康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是从形式监督向内容监督转变。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中,刚开始因为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业务,监督检查往往停留在浅层次、表面化,比如“四支队伍”是否吃住在村、帮扶单位干部是否到岗等。随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深入推进,县纪委监委干部切实改进作风,不断加强对脱贫攻坚业务的学习和工作对象的研究,做到人人都有“火眼金睛”,善于发现“真问题”,监督检查重点从干部是否“出勤”升级到是否“出力”,不断深入问题实质。通过真督实查,纪检监察干部都成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家里手,作为助推工作落实的“利器”,越来越得到领导的器重,越来越受到干部的敬畏,越来越赢得群众的欢迎。三是从单纯问责向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转变。为防止扶贫领域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发生,县纪委监委逐步从单纯问责向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转变。2018年以来,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9人次 、占52.1%,第二种形态处理232人次 、占43.4%,第三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3.2%,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1.3%“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和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均大幅度上升,体现了监督执纪持续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以看得见的成效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