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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认真汲取权王军教训 建立“以案促改”长效警示教育机制

作者:平纪轩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11-07 09:52字体大小:

     为警示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对标监督、接受监督、增强自我保“洁”能力,营造“知敬畏、存戒惧、明知止”社会氛围,平利县纪委监委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权王军案通报精神,构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堤坝。
 
   高度重视,强化学习。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当前“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委迅速安排部署,于11月1日在委机关第10次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议上,全文学习《关于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文件精神。从讲政治高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标权王军违纪行为,以典型案例为“镜”,端正自身监督执纪行为,加强执纪执法素质提升。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学习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紧扣通报中权王军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原因剖析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个部分,逐一剖析纪检监察岗位上易发多发的风险,审视当前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增强执纪执法自信,筑牢反腐定力。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省纪委监委对权王军查处,充分彰显了“严防灯下黑”决心,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

   建立机制,以案促改。充分运用以案促改机制,在学习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监委各个典型案例通报的同时,加强县内查办案例的以案促改工作,实现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的“以案促改”工作同步推进,让警示教育成为常态,时刻拧紧全县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加强自我修养,树立自我监督思想,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知止,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投身于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