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利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代表监察委员会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了《平利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这是平利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依法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中,县监察委负责人马朝阳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2018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工作情况、监察体制改革情况,以及2019年县监察委工作打算,并请县人大常委会对监察委的工作汇报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监察委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2018年以来,新成立的县监察委员会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思路,落实党委主责、纪委专责,根据中省市规定的改革试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顺利完成人员转隶、班子提名选举、监委组建挂牌、内设机构优化调整等任务,落实县纪委监委“一地办公”;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发挥监察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与制发了《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意见》、《平利县进一步规范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通报工作办法》,互移送问题线索108条;依法履职尽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党内监督全覆盖和监察监督全覆盖相统一,政务立案24件,给予政务处分24人,严肃查处了城关镇陈家坝村公墓建设征地中村组干部罗某某贪污征地款涉嫌职务犯罪案,并移送司法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扎实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上班值班纪律、会风会纪及“四风”方面问题57件5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37件,下发督查通报86期,查处违规采砂、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37件,查处违规收费、强买强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问题83件,党纪政务处分85人,查处党员干部涉恶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加强教育监督,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强化工程项目领域监督,推行工程项目建设廉政监管“双合同”制,全县180余个工程项目签订了《廉政合同》,建立了管理台账;狠抓自身建设,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集中开展了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树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建设过硬监察干部。
县人大主任汪贤存要求,在新起点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察委要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规范和正确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打赢整县脱贫摘帽战、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监察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代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朝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尚磊,县政协副主席王志大应邀参加会议。县法院院长王超、检察院检察长陈猛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