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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五个督办”传导正风肃纪“政治责任”

作者:王晓军 张成红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3-06 15:55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要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五个督办”工作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在抓好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过程中,不断传导正风肃纪“政治责任”,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实责任,强化督办。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建立责任明晰的线索办理机制,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督办组,由分管副书记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协调和督促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线索处置的进度和办理结果,明确承办室主任或承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办理时限,办理超时限的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监督管理的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上下联动,分流督办。针对基层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相对薄弱的情况,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加大对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指导、督办力度。完善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机制,每一件线索在分流后,再由对口纪检监察室进行跟踪督办,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更有效地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
  
  联合巡察,协同督办。在巡察工作中建立线索互转有效机制,突出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通过对线索和案件的科学分析和审慎研判,将反映问题突出、案件多的单位和领域作为重点关注点,提供给县委巡察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亦转化为重点关注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真正用好巡察结果,形成有力震慑。
  
  重点领域,重点督办。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对涉及精准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的敏感案件,依据案情的轻重缓急列出日程表逐项推进,及时分办。对上级转(交)办、督办的案件,抢前抓早,坚决依纪依规及时处理到位,反馈时限坚决不超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于纪检机关移送给司法机关的案件,以发函的形式,商请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对此类案件进行清理。同时,进一步贯彻“先处后移”文件精神,对一批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规范流程,创新督办。为进一步改进优化线索和案件的督办模式,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建立健全红色、黄色、绿色三色督办预警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帐,进行分类整理并挂账全程跟踪督办,并通过制订线索处置流程图和督办进度表、制作案件延期申报表和督办通知单、制作问题线索督办电子台账等方式,使督办工作更快、更准、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