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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数”描2018纪检监察“成绩单”

作者:平纪轩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1-28 15:42字体大小:
        “先后受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288件,处置问题线索315件,初核问题线索292件,立案2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8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涉案资金57.5万元……”,在过去的2018年,平利县纪检监察干部用实际行动再次高举纪律“利剑”,让全面从严治党向镇村推进,在清风正气润泽女娲故里的同时,带给群众更多获得感。
  
  约谈党委、纪委书记22人次。县委坚持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中心组进行廉政教育学习,年初邀请西安市专家为全县领导干部上了开年第一堂廉政课。在县纪委三次全会上,县委书记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书记及各镇党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会的全体县级领导、县委和县级各部门以及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廉政自律承诺书》。坚持履责过程留痕,督促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印发《“两个责任”清单记实手册》。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落实“四个亲自”,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监委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纪委主要领导先后深入11个镇,对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交锋见底式的约谈,督促他们履行好“第一责任”。加强对各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提醒、整改督办函11份,约谈党委、纪委书记22人次,实施党内问责8件5人5单位,党纪政务处分4人,行政问责6件8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氛围日渐形成。
  
  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件。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依照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人员转隶、班子选举、县监察委机构组建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整合到位,县监委于2月6日挂牌成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落实一地办公,将原县林业局办公楼整体划转给县纪委监委机关,并拨专款进行维修改造。五一前夕,县纪委监委机关包括统派直管纪检组、县委巡察办一并迁入新址,改善了办公条件,便利了机关管理。大力推进合署办公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融合和业务融合,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组织人员赴山西省进行考察学习,结合市纪委监委制定的《安康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审查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对10余种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文书和81种业务表格制作了规范模版,并汇集编印人手一册,进一步规范了合署办公后的机关日常运转。实现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工作效果初步显现。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8人。始终把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放在突出位置,实行班子成员和室(部)联镇督导责任制、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坚持全员办案、提级审理,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着力减存量、遏增量,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288件,处置问题线索315件,初核问题线索292件,立案2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8人,同比增长31.7%,其中政务立案24人,给予政务处分23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涉案资金57.5万元。全年立案审查调查数实现历史突破,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了“不敢”的震慑。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把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力结合起来,立足于教育挽救干部,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谈话函询力度,“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46.4.%、48.1%、3.9%和1.7%。充分运用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为广大干部履行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劲撑腰,实施容错纠错3件5人,收到良好效果。
  
  “微腐败”曝光214起254人次。采取常态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问题线索起底排查等方式,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在全县11镇137个村设置扶贫领域专项信访举报信箱、公示信访举报电话,开通了“廉洁平利”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举报渠道;强化巡察监督,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政治巡察工作重点,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扶贫资金兑现等方面,主动发现问题;加强与法院、检察、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先后处置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22件,立案94件,党纪政务处分98人,对城关镇马咀村原村委会主任李玉坤截留、坐支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长安镇石牛村原村委会主任曹昌礼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问题和西河镇水田河村党支部书记李玉清违规收费、违规发放补贴等214起254人次进行了通报曝光。
  
  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案42件。按照省市纪委“五个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分别建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信访专项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实行“暗访、督查、巡察、曝光”四个常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在全县137个村建成驻村帮扶电子考勤系统,对“四支队伍”在村工作情况实时监督,成立明查暗访组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报曝光,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作风方面问题,促使“四支队伍”沉在脱贫攻坚一线,驻村工作队“五天四夜”吃住在村,工作在村,为平利县连续四个季度在脱贫攻坚工作获得全省第一作出了贡献。先后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103件,立案46件,党纪政务处分50人,诫勉谈话17人,下发工作通报72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件,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3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7件,立案17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现着火点的6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4名村干部予以诫勉谈话;查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0件,立案30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2件,立案42件,党纪政务处分42人。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共分批通报曝光查处出的各类典型案例10批次、84人,持续释放从严信号、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警示震慑,收到良好综合效果。
  
  起底排查问题线索61件。始终把干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释放“违纪必究、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是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开展《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县纪委邀请市纪委专家波以《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为主题,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为全县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廉政党课。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讲廉政党课4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5000余人次。实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5人次、廉政法规考试26人次,鉴定拟评优树模和拟提拔的干部436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发实施方案,成立2个专项督查组,不定期深入各镇、各部门围绕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累计发现干部作风问题线索6件,处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三是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继续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党员干部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冯新柱案划清界限,肃清冯新柱案在脱贫攻坚工作领域的恶劣影响。县纪委监委结合市纪委《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和县委《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平利县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责任清单》,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夯实整改责任。围绕冯新柱案,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冯新柱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围绕整改重点,不定期深入各镇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镇各部门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启动近三年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共起底排查问题线索61件,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排查一批、直查一批、督办一批、交办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正在进行分类处置,以实现信访举报线索“零暂存”的目标。
  
  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1件。按照省市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巡察办及时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巡察工作安排意见》,抽调14名干部组成2个巡察组,实施了对14个县直部门的巡察,查找突出问题119条,发现问题线索37件。根据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整改要求,重点对11个镇和13个职能部门开展了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现场指出问题立行立改21件,反馈整改问题50条,发现问题线索4件。继续强化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统派直管纪检组《工作规则》、归口派驻单位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工作、派驻纪检组列席归口派驻单位同步会议记录、归口派驻单位重要工作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1+5”工作机制,强化对所联系部门重要事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督,列席监督部门重要会议30余次,增强了监督实效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对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全面推进镇纪委直管村监委会业务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一册两本三表一台账”管理,结合换届选举,对11个镇142个村(居)监委会主任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更好的职能作用。截止目前,村(居)监委会向镇纪委报告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50件,初核41件、立案29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9人,真正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市级以上媒体上稿300余篇。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制定修定了《平利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平利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等,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扎实开展纪律学习教育宣传月活动和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省纪委“十条禁令”、市纪委“九条禁令”和纪检监察干部“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着重对《监察法》以及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研究,集中开展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培训人次达200余名,抽调5名基层干部到市县纪委跟班学习,多途径提升纪检监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水平。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对外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影响力,全年在中央报刊上稿7条、省级报刊上稿41条、市级报刊媒体上稿251条,省市级纪检监察信息上稿25条。深化机关“学亮比、争创出”活动,2018年1月市纪委对平利县在2017年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予以通报表彰;2018年8月,县纪委监委荣获平利县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