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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聚焦“五个专项”落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张文 王晓军 袁坤 王彦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11-16 00:00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紧扣主责主业,采取多项举措,加大跟踪督办、问责问效力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政不为涉黑涉恶、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抓严抓实五个专项工作为契机,不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以《实施细则》为核心,全面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镇村延伸,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要求各级党组织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持续用力,在实际工作中见成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推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效做法,做足深化文章。聚焦关键节点,监督瞄准重点人、重点时段的人和事,对发现的大操大办,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并通报曝光,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通过在扶贫领域推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全面化、线索管理规范化、执纪问责严肃化、通报曝光常态化的四化工作机制,让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查处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同时,对该项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列入各镇、部门党委(党组)两个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受理渠道,启动了扶贫领域不间断督查、检查,既发挥了监督作用,也传导了工作责任,增强了纪律约束;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强化了警示震慑,营造了不敢、知止的浓厚氛围。
  
  严查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行为。组建3个专项巡察组,在对11个镇和13个职能部门的巡察中,突出问题导向,力求巡察实效,坚持深入现场实地踏查,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助推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保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通过对群众举报和受理排查线索的核查调查处理,先后通报了城关镇龙头村党员刘某华违法焚烧秸秆问题、大贵镇湘子寨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友安排人员违法采砂、履行河长职责不力问题、三阳镇湖河村党支部书记柯某根履行河长职责缺失问题,实现了追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县纪委监委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明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组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两个责任,启动督查、问责、追责职能;以转变全县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以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的四治四强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落实不力、对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投诉举报处置不力等玩忽职守、失职失责行为,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实施行政检查和处罚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廉洁规范的营商环境。
  
  全面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全县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主动履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镇各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在监督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三步走工作方法,整体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旗帜鲜明对外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让群众参与、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合力;二是对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查处,并及时对外通报曝光;三是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防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发生。 
  
  元至10月,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0件,立案47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诫勉谈话17人,下发工作通报65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立案10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1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2件,立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现着火点的6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4名村干部予以诫勉谈话;查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6件,立案26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查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5件,立案35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共分批通报曝光查处出的各类典型案例9批次、81人,持续释放从严信号、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警示震慑,收到良好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