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平利 > 正文

平利: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决不掉队”

作者:袁坤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8-15 00:00字体大小:

       2017年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中,平利县连续两个季度位列全省第一;
       2018年6月,平利县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
       2018年6月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型电视扶贫行动《决不掉队》第二季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平利县作为地方代表应邀参加启动仪式
   ……
  
        2017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五项重要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尤其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精准助力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不敢腐”的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安排部署,以“暗访、督查、巡察、曝光”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以强化“四支队伍”管理为抓手,对全县137个村实施电子考勤系统全覆盖,修订完善《平利县脱贫攻紧电子考勤管理办法》,借助科技手段,随时对驻村工作队和包帮部门到村帮扶出勤情况进村抽查,使监督更便捷、精准、高效;联合县脱贫办、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等单位,成立4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纠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失职失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13批次,下发通报28期。二是深挖问题线索。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问题线索起底排查等方式,进一步深挖线索,健全与扶贫职能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启动近三年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共起底排查问题线索61件,按照“排查一批、直查一批、督办一批、交办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分类建立台账,分类进行处置,做到信访举报线索“零暂存”。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行为。今年上半年,平利县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30件,立案23件,结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15件10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1件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件。通过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有力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的“篱笆”。一是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平利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督促各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将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贷款资金等各类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和公告牌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馈的问题限时核查处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以及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追责。二是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廉政监管“双合同”制。为有效防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平利县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工程项目建设廉政监管“双合同”制度,即: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同时,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合同》的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廉政合同》的施工企业及其工作人,在依法追责的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在本区域内开展业务。三是全面推行镇纪委直接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改革。为切实强化对村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平利县在全县11个镇137个村和6个社区全面推行镇纪委直接监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改革,即:村务监督委员在镇纪委直接监管下行使监督权,向镇纪委定期、不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今年上半年,全县143个村务(社区)监督委员会共列席或参与村“两委”会议1068次,收集并反馈意见建议101条,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26条,其中立案17件,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3人,有效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法规政策宣传员、村级事务监督员、村情民意信息员、工作落实推动员、问题线索报告员的作用。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制度。为更好地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平利县纪委监委针对脱贫攻坚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查处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典型案例,每月进行全县通报,并在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曝光。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共通报曝光各类典型案例8批次78件78人,取得了“处理一个、震慑一批”的良好效果。
  
  强化党员干部教育,构筑“不想腐”的堤坝。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把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宣传、教育、文化“三位一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意识。一是强化廉政宣传。牢固树立“宣传先行”、舆论先导”的理念,利用多种媒介资源,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中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的宣传,结合新民风建设,加大“诚孝俭勤和”和勤政廉洁典型的宣传,把纪律和规矩讲在前面,不断强化观念灌输、心理震慑、道德劝化和文化浸润,传递正能量,扩大正效应。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的七年知青岁月,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坚持将纪律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村干部和脱贫攻坚“四支队伍”集中培训等活动,切实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件,以案释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三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将优秀传统文化、红色廉政文化、革命历史传统等元素融入到廉政文化建设之中,以“党风带政风,政风促民风”为载体,按照“1+11+X”模式,建立了1个县级党风政风家风教育中心,11个镇各选取1个村共建立11个家规家训馆,在有条件的部门建立若干个廉政教育窗口,构建县、镇、部门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教育网络,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