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决战决胜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近日,汉滨区纪委根据该区实际,制定印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整改对象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发镇办、部门党委(党组)及其基层党组织。整改时限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发后2个月内。
该方案实施步骤为通报案情,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原因,查找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健全完善制度。
该方案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推动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促进脱贫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同时要求,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区纪委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一案一改”工作重视不够、不按照时间节点和步骤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对搞形式走过场、不真改实改的,情节轻微的,限期整改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