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文物保护工作是如何安排的?今年开展了几次文物安全巡查,请把工作台账提供一下……”近日,汉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谭坝镇、茨沟镇、区文管所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检查,详细了解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文物台账记录、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时整改。
据了解,汉滨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27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处、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处、安康市文物保护单位3处、汉滨区县级保护单位120处、陕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10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政治责任,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督促辖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文化遗产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为推动汉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腐败等问题,以过硬措施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地见效。”汉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