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新城街道某社区干部朱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4年3月,朱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近日,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为精准发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汉滨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联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整治、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同时,持续畅通“信、访、电、网”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广泛收集群众信访举报,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2023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酒驾醉驾问题52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批次30起30人。
在对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快查严办的同时,区纪委监委坚持“风腐同查”,围绕“为什么喝、和谁喝、谁买单、在哪里喝、有无请托事项”等问题,循线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问题。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变,对顶风违纪、置若罔闻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以硬的措施、铁的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