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10月18日,十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的5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巡察进驻。各巡察组将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4个区直单位和江北街道、张滩镇等8个镇(街道)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实施常规+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对区第一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等5个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医药领域专项巡察。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各区委巡察组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开沟通见面会,通报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本轮巡察的工作重点及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常规巡察将重点围绕“四个聚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将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情况、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情况、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乡村治理情况、驻村帮扶情况、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等十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医药领域专项巡察将重点围绕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情况、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情况、涉及医保基金使用方面的有关问题情况、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情况、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巡察监督,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区委授权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巡察期间,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泄露巡察掌握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不做个人表态,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核查处理具体问题和线索,不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接受组织考验、自我完善提高和推动改进工作的过程,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