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区监察委员会作了《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区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的规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区监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把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科学统筹部署,高质量撰写报告,强化沟通协调,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
区监委坚持落实党中央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省市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严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制度7项;立案11件,给予处分11人,其中科级6人,已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
下一步,区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推进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