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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落实“三色”督办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黄​‍丽丽文章来源: 汉滨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12-09 13:37字体大小:

近日,汉滨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汉滨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对问题线索按办理时限实行“三色”督办管理。该《办法》共有7条,明确规定督办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考核评定等内容,为有效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色”督办管理是在原有工作提醒单、工作督办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健全而成。督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职责、适时督办的原则,并根据案件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提醒督促承办单位责任人按期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色”督办管理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组织实施,对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时限在不同阶段以蓝、黄、红三种颜色区分预警等级,进行预警管理。当线索处置、案件办理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显示为蓝色;将超过规定时限时,以黄色督办单进行督办提醒,提示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处置、尽快办理;已超过规定时限,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红色督办单,并抄送协管领导,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责令说明、约谈、扣分等处理,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直到问题解决。同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严格按程序进行延长时限审批。

“三色”督办管理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推进,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通过内部“小改革”促进案件查办工作任务落实,实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工作目标。

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杜绝案件办理随意超期延期、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以及久拖不决等现象,进一步强化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