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重点镇办和部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由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组成的督导组全程监督指导。
为提高民主生活会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各督导组按照“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从严把关、认真点评”的要求,通过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强化“靶向”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有辣味”见实效。
抓好会前指导。会前各督导组听取所督导单位准备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情况,审阅方案,与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意见,对没有做好相关准备的,要求其推迟召开。
强化会中督导。会上, 对存在偏离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未对组织约谈函询作出说明等问题的,及时提醒,促其纠正。会议结束前,督导组要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该肯定的给予肯定,该指出不足的要明确指出,并提出改进要求。
督促会后整改。为巩固拓展监督成果,认真督促各党组织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