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移监督重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组延伸,进一步加强对行使公权力村组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近日,安康高新区纪工委印发《关于向各村(社区)派驻纪检监察员实施方案》,向辖区托管49个村(社区)派驻49名纪检监察员。
《方案》明确,纪检监察员由社区管理局和临空经济区管理办公室驻村干部或包村部门负责人兼任,业务受纪工委和监察审计局指导。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是监督检查派驻村在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派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干部及其他党员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履职等情况;监督检查派驻村工作目标完成、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以及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形式内容等情况;监督检查派驻村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以及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两违”管控、配合征地拆迁、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签订、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廉情预警防控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承办纪工委、监察审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驻村干部及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支持配合,确保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工作见实效、有亮点、出经验。监察审计局要做好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协调,加强对驻村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建立业务培训、情况报告、工作例会、管理考核等系列制度,及时掌握各村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社区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管理办公室要积极为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其有能力监督、有条件履职、有动力做事。纪检监察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处理好监督与协助派驻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风转变,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各村级党组织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为派驻村纪检监察员了解情况、全程监督提供便利,确保驻村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