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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出台《积分制考核》办法加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

作者:李俊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9-12 11:15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员工积极性,及时响亮发出廉洁高新好声音,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近期,安康高新区纪工委出台了《高新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

明确考核对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审计局干部员工。

突出宣传主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好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的教育、引导、凝聚作用,讲好高新反腐倡廉故事,唱响廉洁高新好声音,切实提升全区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明确媒体范围。 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主办的纪检监察信息刊物,以及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等各部委网站)、省级媒体(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党风与廉政杂志、秦风网、陕西省审计厅等省级部门网站)、市级媒体(安康日报、安康发展、安康电视台、安康党风廉政网、安康市审计局等市级部门网站)。

量化积分任务。一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察审计局干部员工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信息刊物、国家各部委媒体网站发稿1 篇计10分;在省级纪检监察信息刊物或媒体网站发稿1 篇计5分;在市级纪检监察信息刊物或媒体网站发稿1 篇计2分。二是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被中、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计20分、10分、5分。同一稿件被多位领导批示的取最高分。三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个年度未在省级及以上纪检监察信息刊物或媒体网站发稿的,计-10分;一个月未在市级及以上纪检监察信息刊物或媒体网站发稿的,计-2分。监察审计局干部员工一个月未在市级及以上纪检监察信息刊物或媒体网站发稿的,计-2分。

完善考核奖惩。纪工委对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在月、季和年度未失分的纪检组或个人,对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受到中、省、市领导书面批示肯定的纪检组或个人,择优授予“党风廉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称号并奖励。

强化结果运用。监察审计局干部员工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信息宣传稿件发表情况于次月3日前上报,凡积分为负分的,扣发个人当月纪检监察津贴50元;全年总积分(每月得失分之和)低于20分的,不得参与各类评优树模,不得作为提拔聘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