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市质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各单位负责人及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郝江山领学了《宪法》的重点章节,并对《宪法》的修订过程作了说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仁斌领学了新颁布的《监察法》,对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方针以及监委会的产生、职责和12种监察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新颁布的《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的重大举措,是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会议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此次会议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深刻领会两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质监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前,市局机关党委给全体党员干部配发了新修订的《宪法》和《监察法》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