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脱贫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强化责任担当、奋力追赶超越、全力“保优争先”,为实现脱贫攻坚年度“全省一流、全国上游”目标,决胜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与落实“三个责任”相结合。坚守“作风硬、脱贫赢”,从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各组(科)长“一岗双责”。局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上级工作部署和党组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对在脱贫攻坚和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对一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给予了组织处理,并组织脱贫办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学习,撰写心得体会,营造了学习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与“为政不为”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沐臣在脱贫攻坚指挥部调研讲话精神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干部座谈会上所作的《让青春在火热的实践中熠熠生辉》讲话精神。持续加大对“庸、懒、散、混、腐”等为政不为问题的整治,对照问题清单、按照实事求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和过硬的干部作风,全力冲刺年度脱贫122个村、6.23万人的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三)坚持工作推进与培树典型相结合。以“保先争优”为目标,积极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创新工作举措。先后打造了“支部+X+贫困户”模式、社区工厂模式、技能扶贫模式、三变改革模式、健康扶贫模式、扶贫扶志模式、金融扶贫模式、人才助力脱贫攻坚模式、残疾人脱贫模式、电商扶贫模式十大特色亮点,在全省全国推广了一批立得住、可复制、叫得响、能推广的典型经验。
(四)坚持与运用“三项机制”相结合。按照鼓励激励、能上能下、容错纠错的总体要求,将脱贫办干部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承担的职能工作完成情况、中心工作考核、公务员量化考核等结合、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把干部的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担当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硬指标,充分调动脱贫办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