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我局纪委对全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局机关各领导及其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情况记录,学习笔记等资料。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华荣、吴虹作为相关科室分管领导一同参加了检查。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卢崇琦带队,对局党委班子和分管领导上半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卢崇琦在听取了科室负责人汇报的基础上,仔细检查了分管领导在责任科室中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局机关四个科室履行主体责任的文字记录、学习笔记、图片记录和档案资料等进行了详细查看。特别是分管领导参与到科室工作部署、开展批评、约谈函询等工作的情况,以及各科室是否认真落实了局党委的相关部署,是否传达学习了相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是否开展了自查等方面情况。同时,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查漏补缺,积极完善相关资料。卢崇琦还就此提出了警示要求,在各项工作中必须遵规守纪,把住底线,特别是盐政执法必须依法依纪依规,不得优亲厚友,办人情案、关系案,盐政稽查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努力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形象。
此次检查摸清了上半年全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局推行《局司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带班责任制》以来取得的成效,也检查出了一些缺漏和不足,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为圆满完成全年清单任务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