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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助力脱贫攻坚,制定问责办法

作者:邹成林 王梓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7-06-02 08:54字体大小:

为助力安康市公安局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近日市局纪委制定并经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安康市公安局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为市局及三个直属分局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市局纪委制定的《安康市公安局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按照以党政问责、捆绑问责,权责一致、实事求是,惩教结合、推动工作,依法依规、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负有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局属部门、三个直属分局及相关人员出现的17种问责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分,对四种特别严重的情形,局纪委将严格按照程序给予纪律处分,问责结果运用参照《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贯彻落实市委“三项机制”实施细则》执行。

通过制定《问责办法》,进一步严肃脱贫攻坚纪律,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在脱贫攻坚战斗中。下一步,市局纪委还将联合市局脱贫攻坚指挥部、警务督察部门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通报方式方法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为市公安局脱贫攻坚持续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