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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重申提醒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

作者:龚远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12-30 00:00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市地税局针对节日期间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特点,在2017年元旦、春节前夕发出《廉洁纪律提醒书》,为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划清纪律“红线”。
    《廉洁纪律提醒书》围绕落实省纪委“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特别针对十三项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进行了重申强调: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或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和宴请;严禁违规接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提货券、电子红包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茶叶、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驾;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市地税局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纪检监察部门要早介入、早警示、早监督,畅通内外部信访举报渠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惩不贷,点名道姓曝光,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一案双查”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健康、文明、安全、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