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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纪工委:制定“十个严禁”加强村组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作者:寇利民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12-14 00:00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村组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安康高新区制定村组干部“十个严禁”,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严禁坐班工作期间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擅离岗位;二是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严禁对办事群众语言粗暴、刁难怠慢、吃拿卡要行为;四是严禁参会期间无故缺席、指派他人代会、接打电话或中途退场行为;五是严禁强揽建设工程和强行供应建材行为;六是严禁公款吃喝,赌博和出入公共娱乐场所有不雅行为;七是严禁私设收费项目,借外村户籍人口到本村落户收取户籍管理费等行为;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等行为;九是严禁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不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搞“一言堂”等个人说了算的行为;十是严禁阳奉阴违,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效率低等行为。

村组干部违反“十个严禁”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