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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两个责任”确保“挺纪在前”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6-12-08 00:00字体大小:

从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到明确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的“责任清单”;从党组会议研究《提醒谈话制度》,到印发党员干部提醒谈话手册;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到开展贯彻“八项规定”、狠刹“五股歪风”的专项治理工作……2016年,安康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从严从实、抓深抓细的工作思路,在克难奋进中不懈正风肃纪、强力反腐倡廉,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工商干部队伍。

用“责任回归”促成“责任到位”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制定,确保了市局党组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在此基础上,2016年又制定印发了局党组班子、局党组书记、局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将“两个责任”逐条细化落实到人、到岗。

用“知行规范”优化“纪律作风”

市工商局党组注重用“知行规范”优化“纪律作风”,通过多种学习教育方式,树立党员干部忠诚廉洁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市局编印了《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汇编(2016)》,其中既有日常工作的具体规则,也有部门职能的执行规范;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全面展开,市局给机关每名党员干部发放了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统一印制的学习笔记本,要求在工作之余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还组织机关全体干部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集体观看了《镜鉴》。

用“高压线”扎成“铁笼子”

市工商局坚持用“高压线”扎成“铁笼子”,依法规范重点岗位权力运行,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提醒,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新规定、新要求,在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过程中,执行任前廉政考察、党风廉政法规考试,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定制度》,使纪检组参与到行政执法案件核审工作,对其进行监督。

用“执纪经验”深查“风险根源”

市工商局纪检组用“执纪经验”深查“风险根源”,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部位,归纳了各个环节违纪违法风险。主要包括:执法办案环节存在徇私枉法、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的风险;行政审批环节易发生利用行政审批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财务管理环节容易发生贪污、挪用、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套取财政资金、为解决经费问题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个人自律方面存在醉酒驾驶、私自出国出境等违纪违法风险。对于这些违纪违法风险,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完善、严格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用“提醒谈话”谈出“严管厚爱”

为推动谈话提醒工作的常态化,市局从建立制度机制入手,作出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和尝试:由市局政办科起草,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了《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制度》,对提醒谈话的对象、需要提醒谈话的四种具体情况、谈话的具体方式、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应注意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并向谈话人发放了《提醒谈话手册》,通过填写提醒谈话的具体内容,强调了履职“留痕”。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对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对班子其他成员提醒谈话4次,对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12次。其他局班子成员互相进行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谈话,对各自分管科室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也开展了提醒谈话活动,尽心尽责落实“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