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遵照《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要求,由国、地税两家定期轮流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涉及双方合作的重大事项和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共同商定联合共建办税大厅、联合税务检查、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等事项,协商解决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税源管理、税前扣除等相关信息交换及新办户、国地税共管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额核定等问题。
二是建立国、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合作机制。由国地税两家纪检部门牵头,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对共性和普遍性问题商定应对方案,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双方分别开展对对方明察暗访,相互通报检查结果,并形成问题分析报告相互交换使用,尽最大努力在执法检查上做到客观、公正,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良好机制,从源头上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三是成立专题合作工作小组。先后成立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多个工作小组,着力加强两部门之间横向、纵向联系,适时召开工作交流会,及时向对方通报和反馈相关情况,协调处理税收分析、税收宣传、欠税管理、纳税人之家建设等具有共性的业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