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市林业局党委认真研究,在市直部门率先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局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砸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在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指出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和执行的职责,肩负着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和全面落实的责任,必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细化了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选拔使用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推进源头治理、督促检查及带头示范等7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同时,对局党委书记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列出了10个方面的责任清单,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也列出了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明确各自职责。
坚持有利于局纪委突出主业主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局纪委的监督责任清单中就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干部教育监督、查办案件、作风建设等明确了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精细化和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