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地税局党组就学习贯彻《陕西省地税系统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作出安排部署,要求从五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试行办法》,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重点、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巡察纪律,准确把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增强党内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级建立巡察工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人事教育部门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党组认真具体地抓好巡察工作的联系协调,办公室、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督查内审和有关的行政综合、税收执法部门要紧紧围绕巡察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完善迎接、支持、配合、保障巡察的责任“链条”,保证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依靠群众,广泛参与。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抓好教育宣传和组织发动,团结、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工作热情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要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畅通领导调研、谈心交流、利益诉求、信访举报、民主监督渠道,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让干部职工有更强的归属感,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是增强合力,认真整改。在党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八个方面的重点巡察内容,结合省市局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先行整改到位。纪检组要统筹协调各方,结合领导班子综合研判,适时开展预巡察,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查检查和评价考核,为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积累经验。
五是完善制度,务求长效。要结合自查自纠和巡察问题反馈,认真分析问题根源,不断纠建并举,强化风险应对,建立完善具体、管用,有针对性、预见性、操作性的制度机制。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开展纪律审查,实施问责追究,规范“两权”运行,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地税事业改革发展的立体格局,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