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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纪委对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4-13 14:36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科级干部任前学习廉政法规知识,党纪法规知识水平,按照《安康市纪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2015年4月9日上午,安康市纪委和安康市公安局纪委对在任职公示期间拟提拔的市局机关25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是安康市公安局纪委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五项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实行以来,安康市公安局纪委已经对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拟提拔的全部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做到了“逢提必考”。通过考试,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学习掌握廉政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对于促进廉洁从政具有重要作用。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参加廉政法规考试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对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的理解,督促和提醒自己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用好手中的权力,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