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市地税直属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反对“四风”狠刹“五股歪风”,探索树立三个意识、理清三个关系、规范三种行为“三个三”模式,构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长效机制。
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树立法律意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重点组织学习《宪法》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探索制定符合地税征管实际,接地气、有实效加强依法治税的工作措施。二是树立危机意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如今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措施已经非常完备,一言一行都在聚光灯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务行为,按照社会公序良俗规范个人行为。三是树立防范意识。按照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服好务,正确处理征纳关系,与纳税人交往要限定在工作范围之内,适当保持距离,确保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
理清“三个关系”。一是理清自己和工作的关系。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无愧祖国和人民赋予的重托,无愧于我们这一身税务制服。二是理清自己和家庭的关系。面对各种诱惑的时候,要提醒自己多想想父母、家庭和子女,算好家庭账、政治账和经济账就能闯过“廉政关”。三是理清自己和纳税人的关系。明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执法与被执法的关系,处理好征纳关系,既是公正执法的需要,也是自我保护的必然选择。
规范“三种行为”。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征管程序,规范健全法律文书,认真贯彻减免税各项规定,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和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二是规范服务行为。深入开展《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入税户、送政策、惠民生”活动,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按市政府要求,将办税大厅搬迁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同城同办”“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拓展规范办税服务大厅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个人行为。无论是在工作或非工作时间和场所,要时刻注意维护税务干部的身份和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共管理秩序,以良好的个人行为展示地税机关的美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