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移民局根据中、省移民项目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移民工作实际,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在以往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做到了“三个明确”和“三个规范”。“三个明确”,即: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移民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管理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分年度实施项目、补助类项目从计划编制到验收的管理办法。“三个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及项目计划编报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和质量监督管理的操作规程,三是进一步规范了项目验收决算审核和项目审计管理规程。
该《指导意见》的制定下发,标志着我市移民项目管理工作全面步入正规化发展轨道,有利于增强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对移民项目和移民资金使用的监控力度,对于实现移民项目“三好”,即形象好、质量好、效益好,确保“三安全”,即移民干部安全,移民项目安全和移民资金安全必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