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市直公安系统全体民警大会,就市直公安系统扎实开展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吕韶力就市直公安系统扎实开展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做了动员讲话,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丰就工作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
会议就市直公安系统扎实开展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四条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警种、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和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稳步推进“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二是要求各警种、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要求,立即拿出集中整治的具体措施,着力抓好学习教育、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逐人作出遵守五条禁令承诺,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责任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和民警,坚决防止违反“五条禁令”案件反弹。三是要求各警种、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人人积极参与、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确保教育活动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达到教育的预期目标。四是要求加强督导,严明纪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在集中整治期间,纪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警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加大教育整顿工作指导力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于不重视、不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单位,倒查追究领导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警车管理规定、酒后驾车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