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的教育功能,市公安局在坚持每季度剖析一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创先争优”工作,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廉勤之星”评选活动,并就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及工作要求做出专门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廉勤之星”评选活动,旨在增强广大民警勤政廉政意识,推出一批勤政廉政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和引导作用,促进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努力营造崇廉学廉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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