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大会。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述廉制度,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组织保障。
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刘建明和省纪委党风室主任魏建国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少华,市人大副主任吴应德、市政协副主席徐铁军,省纪委党风室纪检员刘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郑光照主持。
这次会议,是我市召开的第二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述廉大会。会上,旬阳县、白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市移民局的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分别进行了述廉报告。会议听取了这10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述廉报告,参会的市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开展民主测评。
魏建国在讲话中首先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述廉工作的做法、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安康近年来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力度很大。参加这次会议,深刻感受到述廉准备工作慎密细致,会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述廉对象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整改态度鲜明,达到了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的目的。
魏建国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述廉工作引入常态化,防止前紧后松或“一阵风” 现象,保证述廉制度以一贯之地落实。要围绕重点抓质量,着力突出述廉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做好成果运用,努力使述廉工作规范化。各级党委、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拓展视野、开拓创新,按照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把实际工作急需作为制度创新的重点,不断在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真正实现制度创新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和提升作用。
刘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是去年我市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一大制度创新。这项制度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增强各级党政“一把手”履职守廉的责任意识,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我们要紧扣履职守廉这个主题,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积极创新实践,注重结果运用,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制度贯彻好、实施好。
刘建明强调,我们要以述廉为契机,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学习贯彻和落实好《廉政准则》。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学习贯彻好《廉政准则》;要建立健全与《廉政准则》相配套的制度措施;要努力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强大合力。二要认真负责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意识,以实际行动做清廉兼优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起共产党人的时代责任,坚持共产党人的时代追求,经受住共产党人的时代考验,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中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特别是关于经受住“权、利、名、情”四大考验的要求,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思考,自觉地落实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
刘建明强调,开展述廉是手段,廉洁从政是根本。我们要通过述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守土有责,在岗尽职,不折不扣地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组织保障!
市纪委委员,县区委书记,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区纪委书记,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