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办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为抓好规则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运行管理,完善派驻机构议事决策机制。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组务会会议、组长办公会议、周例会、专题会议四项会议制度,为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夯实制度基础。
一是制定组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派驻监督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对组务会如何召集召开进行制度性安排,确定凡涉及本组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局性工作安排以及干部管理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组务会议事规则共七条,其中第三条重点对组务会研究的重要事项进行规范,规则的制定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二是组长办公会议制度。为解决在派驻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确定召开组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办法,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主体责任监督和派驻监督协同推进,组长办公会议制度共5条,其中第三条共6款对议题范围进行具体规范。
三是周例会制度。为加强组内沟通、统一思想,建立周例会制度,制度共6条,其中第二条第6款对周例会议题进行明确,促使组内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及时传达市纪委监委相关会议精神,对上周工作回顾总结,安排部署周内工作,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理论、业务学习,总结部署日常工作。
四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明确对某一专题工作需集体研究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共6条,其中第3条对专题会议议题进行规范。
制定四项《会议制度》在于规范派驻机构决策民主化、议事规范化、学习经常化、业务标准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派驻监督工作弱化、虚化、泛化,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工作,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