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杜绝违规公款吃喝歪风,根据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迅速传达学习省、市文件要求,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抽调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财务人员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先后前往旬阳、岚皋、石泉、汉阴、汉滨等生态环境分局及环境监测站等下属单位,以“四查”为重点,扎实推进“吃公函”问题整治。
一是查程序。查看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是否存在用一份公函轮流接待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问题。二是查标准。查接待对象是否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是否严格控制接待餐次数和陪餐人数。三是查凭证。查接待费报销凭证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是否齐全,接待费资金支付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现金方式支付接待费。四是查菜单。查工作餐中是否存在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是否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是否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接待。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了系统各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严格管控公务接待支出,健全完善公务接待中公函、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发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持续强化纪律约束,切实杜绝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