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探头”作用,监督指导驻在单位党组(委)履行主体责任,与驻在部门党组同向而行、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见效,自8月23日起,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所辖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类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深入各监督单位听取党组(委)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查看工作资料,调研了解承担“9+2”专项治理牵头、配合任务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并召集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负责人开展座谈。座谈指出了各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报并移交“问题清单”,就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通过“红脸出汗”,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激发“一岗双责”的政治担当。
检查中,组长邱兴杰反复强调:各被监督单位要在工作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早”抓起、从“小”严起,把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扎实做好“9+2”专项整治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