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对市区公安机关办公用房和公车用车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今年以来,市区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前期办公用房和公车用车改革推进情况,对照年初办公用房和公车用车排查整改内容开展了自查和工作推进。在此过程中,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及直属各分局、机关纪委全程跟进督促,取得了明显效果。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交流沟通等形式对市区1个分局及3个局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市区各级公安机关前期都能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警种工作职责和单位实际认真整改推进。在办公用房方面,各单位都按照要求和房间布局进行了改造和清理,已取得明显进展。在公务用车方面,各单位都建立了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派车单制度,对油料、修理、保险等按规定实行定点办理,基本取消了市区派车情况。但也发现有些单位存在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整改还不彻底,资料不齐全,还有等待观望的现象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政策规定,按照要求彻查细改,争取按上级要求整改到位,为公安工作提供坚实的用车用房保障,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