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部分市直局属单位党组织未良好履行“五一端午双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主体责任问题,对综合监督单位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
纪检监察组指出,通过“五一”节后的明察发现,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部分市直局属单位党组织未采取应有形式部署强调纠治“四风”工作,纠治“四风”的压力和要求未能及时有效传导传递给党员干部职工,表明各单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改进政风行风作风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懈怠思想,工作还有所疏忽,应当及时予以改进。
纪检监察组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四风”的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工作抓紧抓实。要准确把握纠治“四风”的本质内容。纠治“四风”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新变化,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全面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要不断强化纠治“四风”的工作措施,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纠治“四风”就是失职失责的意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要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注重日常的监督管理,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警示提醒,加大“四风”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曝光;要抓好领导表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从自身做起,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参会的综合监督单位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认为谈话提醒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将认真落实谈话提醒的要求,常态化抓好纠治“四风”工作,履行好各级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督促提醒、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为保持良好政风行风作风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