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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派驻“探头” 提升监督效能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喻秋 徐超文章来源: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1-04-02 10:30字体大小:

 

派驻机构改革两年来,为破解驻在一家、监督多家的难题,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着力擦亮派驻“探头”,有力提升了监督效能。

确立一套机制。2019年下半年,驻点监督工作以不定期开展日常监督为主,实现了顺利起步。2020年以来,及时出台《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驻点监督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式方法、结果运用、保障措施和作风纪律,初步规范了配套制度机制,实现驻点监督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驻点监督工作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统筹,视情况安排2至3人同步开展。监督单位安排1名班子成员、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密切支持配合。

夯实“两个责任”。紧紧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和履行监督责任,做到“五个”督促:督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政治监督为首要职责,先后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46次、中心组学习会58次、重要活动15次,做到逢会必学理论政策,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谈作风纪律,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督促建立执行责任清单。每年初提醒各监督单位,对市委、市纪委全会部署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及时制发单位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每季度提醒党组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执行情况,推动清单任务落实;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追赶超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疫情防控、作风纪律和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重要工作,先后开展监督检查28次,促使财政、审计、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督促加强纪律教育推动各监督单位扎实开展赵正永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对3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多次进行回访教育。督促落实“四种形态”。监督提醒各单位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两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26件,其中涉及班子及班子成员3件、乡科级干部8件,共初核5件,立案3件、处分3人,实施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110人次,其中谈话函询7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建议监督单位暂缓任用干部3人次,对涉及4名党员干部的失实举报给予澄清正名。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我组报告问题,给予从轻处分、限期整改和警示提醒恰当处置。

    用活三种方式。驻点监督工作采取日常驻点监督、专项驻点监督、综合驻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2019年开展日常监督检查9次;2020年以来,对各单位每周开展日常驻点监督至少1次,实施专项驻点监督7次,综合驻点监督3次。日常驻点监督常态化。坚持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各监督单位政治建设、理论学习、工作开展、作风纪律等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望闻问切”,抓早抓小重防范,防微杜渐治“未病”。专项驻点监督精准化。先后针对市财政局班子建设、脱贫攻坚、年度预决算,市审计局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管理,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参加会议、明察暗访等方式,巡回开展为期1-2周的专项驻点监督,每次都有针对性地聚焦一、两个重点问题,督促整改整治,推动工作落实。综合驻点监督系统化。先后3次轮流深入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对班子履职情况和政治生态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综合研判,每次为期一个月左右,通过审阅文件资料、查看会计帐目、开展个别谈话、参加会议活动、走访干部群众等措施,每天记录工作台账,对归集梳理的问题做到100%分类处置。

把握四点关键。抓实“贴身”监督。紧盯各监督单位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六稳”“六保”政策落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和预决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统计部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在加强日常性、近距离、可视化监督上下功夫,着力发挥“探头”作用。精准“体检画像”。重点对监督单位3个班子状况、19名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以及42名局机关科室和9个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多维度全面了解,逐一进行“政治体检”,力求精准研判整体政治生态,做到“心中有数”。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驻点监督发现市财政局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少数干部作风不实、有的党员违规经商,市审计局财务管理不严、长期借调干部,市统计局个别班子成员对管党治党认识不到位、统计造假整治成效不明显等各类问题29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下发批评通报4期,分类限时督促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注重结果运用。定期汇总驻点监督结果,作为对各监督单位班子综合研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评估打分、干部廉政鉴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监督中发现的小微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工作落实、制度机制、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监督中发现的26件问题线索,全部提交组务会集体研判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