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市纪委常委会传达王兴宁同志来安调研指导有关工作要求后,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立即采取线下干部自学,线上集体讨论,组内灵活互动的方式认真学习王兴宁同志来安调研讲话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学习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明确目标任务。深刻总结当前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零立案”问题再次进行研究剖析,坚定不移地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要职责,通过加强与委机关沟通联系,汲取监督智慧和监督力量;通过抽调组员参与中纪委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切实强化派驻监督对检察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方面通过调查核实某县检察院办理危险驾驶案中的不规范执法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有关责任人处置为例,不断加强司法案件办理监督,促使全市检察机关以案为戒,推动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案。另一方面综合运用检察系统内部巡察结果、多渠道畅通群众信访举报等渠道寻找问题线索,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线索来源。对每一个案件线索充分研判,做足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成案率。
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对近期开展明察暗访、抽查岚皋县检察院财务状况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处置到位。经市纪委监委批准,驻院纪检组与市检察院党组充分协商,驻院纪检监察组与市院党组共同深入岚皋县检察院,与岚皋县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提醒,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与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沟通协调,根据《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安康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文件规定,制定《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与驻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协调暂行办法(试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待市检察院党组会上会通过后下发。三是认真落实市纪委先后印发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责任清单》、《追赶超越考核指标任务分工》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查漏补缺。督促市检察院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同时,统筹做好监督对象信息采集等日常监督工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