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的作用,实现精准监督提供有效信息支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范围,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经过反复研讨后,探索建立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由本人亲笔填写并作出信息真实的承诺,经过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单位党组织盖章后集中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备案,以确保廉政档案内容真实可靠。
廉政档案的内容涵盖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基本收入、出国(境)、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等7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了解,一方面为出具个人廉政鉴定、市委巡察、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基础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岗位职责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综合分析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检查提供重要参考。
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专人专柜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填报一次,同时坚持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对有关党员干部职务调整、重大事项报告、违纪违规处理等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确保材料归档全面、真实、及时、准确,真正搭建起廉政动态监督的“记录仪”。
目前,已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87份,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企业中层以上廉政档案,并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警示、监督、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