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做好中央督导组“回头看”迎检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1月6日至12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长马钦珏为组长的专项督导组,督导组下设四个检查组,抽调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对各县分局及市局有关局属单位贯彻落实“迎接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大会战”、“四清零一攻坚两督导”等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介绍、实地走访基层所队、查阅台账资料、抽查案件办理等多种方式,对50余个基层科所队落实三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将督导检查情况当面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要求负责人签字确认,迅速开展整改,确保发现一处问题,整改一处问题,不留死角。
此轮督导检查结束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下发了督导检查通报,对发现的七类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通报,并明确提出三项工作要求。通过此次督导检查,不仅夯实了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而且助力了全市公安机关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的作用,确保全市公安机关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督导组的“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