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安康市纪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坚决对“灯下黑”说NO,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制定出台“十条禁令” 念响“紧箍咒”
市纪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十条禁令”,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念响“紧箍咒”。
“十条禁令”内容包括:禁止核销一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开支,禁止接受一切违反规定的生活待遇,禁止一切违反规定收赠钱物,禁止赠送一切土特产品,禁止组织和接受一切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活动,禁止一切违反规定的新闻宣传报道,禁止参与一切庆典性质的活动,禁止一切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禁止一切违规用车、驾车行为,禁止组织和参与一切赌博活动。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带头落实。
对违反禁令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严防“灯下黑”。
创新设立“小纪委” 实现“监督全覆盖”
在贯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守纪情况进行再监督。市纪委机关经各室推荐,全体干部职工投票,选出 7名干部组成了机关内部干部职工自我监督小组,由干部监督室牵头,对机关各室部、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及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履职守纪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监督小组坚持“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市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全体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财务经费收支情况、机关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纪检干部家风家教及家庭美德建设等八个方面开展走访座谈、监督检查。
监督小组每月将汇总情况交市纪委组织部,纳入委局机关当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报,每季度向委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违规违纪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职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予以通报。将监督结果一并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行奖惩。
量身定做“工作服” 廉政档案人人填
市纪委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全覆盖。为此,制定了《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和《安康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抽查核实办法》,每年年初对新进或工作调整、职务变化的人员填报干部廉政档案,动态静态管理相结合。
目前,全市1394名专职、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已建立廉政档案,近期正在进行全市新转隶干部的廉政档案填写工作,为有效加强和监督管理干部起到积极作用。廉政档案内容涵盖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家庭、社会主要关系、个人兼职情况等,注重对房产、配偶及子女从业、经商、投资等信息的填报,做到见档如见人。
同时,每年对全市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发现个人信息不实、瞒报、不报者,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并将纠正整改和约谈问责情况入档,作为在干部考察、推荐、考核、评优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时的重要依据。
件件核实“零容忍” 严把“监督执纪”关
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防止“灯下黑”。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零容忍”,本着快查、快办、快结的原则,一律及时处置,做到该谈话提醒的谈话提醒、该党政纪处分的党政纪处分、该组织处理的进行组织处理。
2017年以来,全市共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3件47人,初核35件,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6人,谈话提醒12人,警示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
同时,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重点,目前共处置扶贫领域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立案审查3件,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不力的基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通报批评。
源自:市纪委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