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监察委员会依法对安康市中心医院会计杨某(非中共党员)、江苏省泰州市医教设备公司、泰州市扬子医用制品有限公司业务代表王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
经查,自2010年以来,泰州市医教设备公司、泰州市扬子医用制品有限公司与安康市中心医院达成购销协议,并授权业务代表王某负责医疗器械销售事宜。2016年10月,王某向安康市中心医院会计杨某提议:用虚开发票套取医院资金进行私分,杨某予以同意。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王某先后向杨某提供了27份电子输注泵虚假发票及随货同行单,共计货值157.44万元。杨某在随货同行单上冒充采购验收员、库房管理员予以签字,并盗用该院设备科记账员的财务系统账号制作了虚假快捷出入库单进行报账。截至案发前,医院已实际拨付给王某112.26万元,王某扣除税费后,二人予以私分。
杨某、王某涉嫌贪污犯罪案是市监委2019年办理的第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终结后,市监委责令市中心医院与杨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此案移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目前此案正在审查起诉中。